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社会的权力义务有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治社会的权力义务有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律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法律权利,是一个和法律义务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一切法律权利都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享有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申诉或请求保护
法律权利是指反映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允许权利人为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义务人所保证实现的法律手段。
权利的产生、发展和实现,都须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强调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对权利的制约和决定作用,这是马克思主义权利观与其他权利观的根本区别。
(2)法律权利的特征:
①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不能脱离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空谈权利及其实现。
②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同样一种权利,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和不同的国家法律中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不能离开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理解法律权利。
③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法律权利一旦受到侵害后,权利人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寻求救济,有权要求国家机关惩罚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这是法律权利区别于其他权利的根本所在。
④法律权利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地行使法律权利。
法治权利的意思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关于权利主体具有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也就是权利人为了满足他的利益而采取的,并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被允许的行为的尺度。
从法治角度来定义权利,这种观点将权利视为一种由法律支持的尺度、许可、优势。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公平正义。我国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根本目标和价值追求,体现了我党对法治和公平正义关系的规律性认识,对法治建设的方向的清醒把握和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自觉。
依法治国根本目标是建立法治秩序。
法治内在包含着人类追求公平正义的诉求。实现公平正义,立法要公平地配置人们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人们的行为,对公权予以规范和监督,对个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进行充分保障,对遭受侵害的权利给予充分救济。执法和司法要以公平正义为基本的理念。
无私谓之公,无偏谓之正,要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裁判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法治真正的精髓在于追求正义的实现。因此要建立一个正义的社会,法治就是当然的追求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公平正义。我国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根本目标和价值追求,体现了我党对法治和公平正义关系的规律性认识,对法治建设的方向的清醒把握和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自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治社会的权力义务有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治社会的权力义务有哪些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