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谁提出建设,法治社会谁提出建设的目标

0 2024-05-06 11:50:15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社会谁提出建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法治社会谁提出建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哪一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

党的十九大科学提出了未来30年法治中国建设“两步走”战略。第一步,从2020年到2035年,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同时,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第二步,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同时,全面建成法治中国。

法治社会谁提出建设,法治社会谁提出建设的目标

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前提?

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法制。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 有法可依,是立法方面的要求。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

2、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

3、执法必严,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法治概念是党的哪次会议提出的?

法治概念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该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召开,会议强调了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这次会议标志着中国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法治国家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法治进程的四个阶段?

第一个层次是规则层次的法治,社会主体要达成“法律是最高规则”的共识,讲法治、守法治首先要讲规则、守规则,换句话说,法治首先是规则之治,即法律成为基本的、最高的行为规则,这种规则对于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每一个社会主体都要遵守法治,概莫能外。谁违反了法治规则,谁就要付出代价,就要受到惩罚。规则之治可以说是法治的入门级,如果连法治规则都得不到遵守,那么法治就只能在低层次或者入门阶段徘徊,我国历史上的法治多半都停留在这一层次。

第二个层次是规律层次的法治,即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必须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规律,符合人与人之间和谐共处的规律,相当于古人所说的“天人合一”“自然法”“法理情有机统一”。从这个层次上讲,法治是规律之治。因为法治有了公平、正义、真善美等价值蕴含,所以法治的境界得以升华,法治的权威和公信力也得以提升。这样的法治能够最大限度地凝聚各方共识,引领社会主体的行为,故规律之治要比规则之治走得更远。

第三个层次是信仰层次的法治,即法律不仅要走入社会各个角落,走入社会生产生活,成为人们的行动指引、路径和方向,而且要走入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心世界,成为社会主体的一种信仰、一种素质乃至一种习惯。一旦法治成为社会主体的信仰、素质和习惯,法治就会获得内生动力和独立人格,就会成为国家和民族精神,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各类社会主体自觉尊崇法律、应用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和信仰法律的状态。可以说,这样的法治就能够行稳致远了。

第四个层次是实践层次的法治,即法治是案例之治。案例法治的核心要义是案件纠纷能够按照法治规则和精神处理。实践层次的法治有两个重点:其一是社会主体和公权力机关的行为是否愿意受到法律约束,无论是公民还是社会组织,如果其行为不愿意受到法律约束,就容易产生案件纠纷。当前社会之所以产生大量矛盾纠纷,主要就是社会主体的行为和公权力机关的活动不愿意受到法律约束所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治社会谁提出建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治社会谁提出建设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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